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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丘市公安局“标准化信息采集设备”项目招标公告

2015-01-14 00:18:16 来源:中国政府采购网

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公安局的委托,就“标准化信息采集设备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,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。

一、招标编号:商财采(2015)017号

二、招标项目概况:

序号

产品名称

数量

技术要求

预算控制单价(元)

1

一体化采集工作站

16套

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门技术规格要求

152000元/套

2

软件

16套

3

指掌纹采集仪

16套

4

DNA条码采集

16套

5

人脸数字化采集系统

16套

6

数码电子笔记采集系统

16套

7

手机信息采集仪

16套

8

足迹采集系统

16套

9

采集室配套设备

16套

注:以上16套设备,其中民权县公安局11套,宁陵县公安局5套。

三、标书售价:人民币200元/份(售后不退)。标书不邮寄。

四、购买标书时间:2015年1月13日2015年2月5日 上午8:00—12:00;下午14:30—17:30(公休日除外)

五、购买标书及投标地点:商丘市财政局1211房间

六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:2015年2月6日上午9:30投标截止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2月6日上午9:30开标。

七、开标地点: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三会议室

八、联系人:刘先生    李先生

九、联系电话:0370—2697976  

十、投标单位资质要求: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
十一、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时须携带: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,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。

十二、投标单位开标时须携带:

1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,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。

2、按照省公安厅“豫公明发【2011】83号文件”要求,所有软件、硬件设备要在“河南省打综系统”框架下无缝整合。

3、由投标供应商注册地或招标采购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》,原件现场备查或做在投标文件正本中,自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。

4、采购单位联系人:梁晨;    联系电话:13592361896。

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

 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